“副校长”与“副园长” 共护学生健康安全成长
时间:2023-09-21
来源:城子河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罗文宇
录入:齐双霞
审核:柳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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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确保校园安全稳定,近日,城子河区检察院的各位法治副校长、副园长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营造和谐、健康、安定的校园环境。

检察长进校园,护“未”工作再落实
9月11日,城子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丽红走进城子河小学开展宣讲活动。活动中,宋丽红检察长围绕实际案例,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告诉学生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此次讲座有效提升了师生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对校园的平安、法治的宣传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9月11日,城子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丽红走进城子河小学开展宣讲活动。活动中,宋丽红检察长围绕实际案例,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告诉学生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此次讲座有效提升了师生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对校园的平安、法治的宣传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9月15日,城子河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柳会走进树英小学开展宣讲活动。柳会副检察长结合案例,详细的讲解了《网络安全法》《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让同学们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安全文明上网。并再次介绍了最高检的“一号检察建议”的相关内容,同时向同学和老师们发放了强制报告制度和《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单。

初任法治副园长,护“幼”举措获好评
9月18日,城子河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李勇被辖区内的实验幼儿园聘为“法治副园长”,聘任仪式结束后,李勇分别从“交通安全”“防拐骗安全”“防溺水安全”等方面为幼儿开展了安全教育活动。结合幼儿身心特点,用简单易懂的语言、生动的案例和有趣的故事为孩子全面讲解了生活中常见且潜在的危险和防范方法,增强了幼儿防范危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实验幼儿园的老师说,这是检察官第一次走进我们幼儿园授课,讲的通俗易懂,希望检察官今后对幼儿保护方面的法律知识做进一步讲解。
9月18日,城子河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李勇被辖区内的实验幼儿园聘为“法治副园长”,聘任仪式结束后,李勇分别从“交通安全”“防拐骗安全”“防溺水安全”等方面为幼儿开展了安全教育活动。结合幼儿身心特点,用简单易懂的语言、生动的案例和有趣的故事为孩子全面讲解了生活中常见且潜在的危险和防范方法,增强了幼儿防范危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实验幼儿园的老师说,这是检察官第一次走进我们幼儿园授课,讲的通俗易懂,希望检察官今后对幼儿保护方面的法律知识做进一步讲解。

今后,城子河区检察院的法治副校长和法治副园长将与学校和幼儿园共同开展形式丰富而有意义的法治教育活动,构建和谐平安校园,为孩子的安全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