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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消费权益,共筑美好生活

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检察院开展3·15 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时间:2025-03-17

来源:城子河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王金涛

录入:齐双霞

审核:马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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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维护好消费者权益,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在第43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当天,城子河区检察院联合辖区内多家单位共同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本院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检察干警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单、提供现场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针对消费者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纠纷与维权困境做了详细的解答并出谋划策,助力消费者更好维护自身权益。

  “大妈,您在购买食品时,一定要注意查看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要是买到了过期食品,您可别自认倒霉,要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咨询台前,该院工作人员耐心地向一位老年消费者说道。工作人员还现场教授群众如何辨别假冒伪劣商品,从商品的包装、标识、质地、气味等方面进行细致讲解,帮助群众提升自我保护能力,让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能够更加敏锐地识别假冒伪劣商品,避免上当受骗。

 

  下一步,城子河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开展工作,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宣传形式和内容,为营造安全、公平、有序的消费环境贡献检察力量,让广大消费者能够放心消费、安心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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