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子河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第一季度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时间:2024-04-02
来源:城子河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石松
录入:齐双霞
审核:马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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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子河区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坚持“逢问必录”。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4年第一季度执行“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记录情况报告如下:
2024年第一季度,城子河区人民检察院严格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共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9件,其中院领导填报4件。下一步,城子河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把常态化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重要举措,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司法环境。
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