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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子河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时间:2020-08-18

来源:城子河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城子河区人民检察院

录入:齐双霞

审核:马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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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高质量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障人民群众获得更多更实的安全感、幸福感。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发挥检察职能
一是做优刑事检察工作。深化“捕诉合一”机制,上半年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4件17人,批准逮捕13件16人;受理审查起诉26件31人,提起公诉30件48人。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半年来适用该制度审结案件28件46人,起诉28件46人。
二是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我院在工作中认真收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线索,耐心做好申诉人的息诉服判工作,主动宣传法律、细致疏导,维护社会稳定和司法权威。
三是强化公益诉讼工作。密切与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共同推动环保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构建破坏生态环境案件信息共享平台,形成保护生态环境强大合力。着力保障“舌尖上的安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提高案件线索收集和研判能力,半年来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4件。
二、立足服务大局,作出检察贡献
一是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与区工商联建立沟通联系机制,疫情期间以支持和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做为检察工作的着眼点和关注点,为更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升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的能力和水平,城子河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带领民行、公益诉讼的检察官及业务骨干,主动上门对相关企业提供法律帮助,前往赛龙水泥厂等企业进行走访调研,了解民营企业的司法诉求,增强民营企业的法治意识,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及困难。还通过与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等方式,向企业介绍检察机关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职能以及在复工复产期间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并提供法律帮助、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等情况。在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期间生产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就是否存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等方面法律问题以及侵害企业合法生产经营的行为做了重点调研,了解企业司法诉求,向企业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是深化涉检环节矛盾化解。落实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疫情期间接待人员坚守岗位,在按要求做好防护的基础上依法履行职责。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无逮捕必要而不予逮捕1件1人,对主观恶性不大的轻微刑事案件,符合不起诉条件的,相对不起诉2件2人。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
一是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大力开展党建活动,发挥党建示范带动作用。结合疫情防控继续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采用开辟党建宣传栏、开展主题教育考试等多种方式,强化党员党性修养。通过座谈会、调研问卷、谈心谈话等多种形式收集了解干警思想动态。
  二是大力开展教育培训。疫情期间坚持“线上”和“远程”的培训方式,组织干警参加各类线上教育培训活动90余人次。组织党员干部接受爱国主义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组织干警积极参与防疫抗疫等志愿者工作,使干警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凝聚思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
三是不断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定期通过各种渠道公开检察工作情况和信息,半年来在通过各种载体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0条,公开比例为97.56%;公开法律文书26份,公开比例为81.25%;发布重大案件信息15条,公开比例为57.69%。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院要把张军检察长的重要讲话、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作为开展检察工作的重要指导和基本遵循,继续在“一个统领、六个必须、八个坚持不懈”的工作思路指引下,作好疫情防控工作,聚焦主责主业,谋划好新时代检察工作,全力打造优秀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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