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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子河区检察院公益诉讼联合多部门 消除尾矿深坑隐患 助力生态环境修复

时间:2021-10-14

来源:城子河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刘倩男

录入:齐双霞

审核:杨大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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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回我们上山采山货野菜不担心掉这深坑里了”2021年10月12日,在城西社区五井委一处山林内一村民指着眼前已被填平的两处深坑,对前来回访的城子河区检察院检察官说。
 
  2021年9月,城子河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在履职中发现,城西社区五井委一处山林内存有两处深坑,其中一处深坑约为6-7米,面积约为6-8平方米左右,另一处深坑深度约为3-4米,面积约为4-6平方米,均存在安全隐患,不但给居民出行带来安全问题,也影响周边生态环境。
这两处深坑是如何形成的?秋雨季是居民上山采蘑菇等山野菜黄金时期,深坑内存有积水,一旦发生坠坑危险,后果不堪设想!如此安全问题应由谁负责?深坑系历史遗留的非法废弃矿井,土地复垦、生态修复由谁承担?
 
  9月14日,城子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丽红带领公益诉讼办案组干警,同区应急局、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城子河大队、城西公安派出所、城西社区等5部门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和调研。通过现场勘察,根据地表塌陷情况及裸露出井下巷道内使用的木支护等种种迹象认定,这两处深坑系为多年前盗采煤炭资源的“非法井”形成的。从周边林木杂草情况前,近期内没有盗采迹象,两处深坑为历史遗留的非法废弃矿井口。检察机关与实地踏查各部门一致认为,深坑如果不及时填埋,不仅存在出行居民坠坑的安全隐患,同时还会伴随着煤炭价格的升高引发二次盗采的可能。在现场,检察院组织各部门对废弃井口回填工作进行了磋商,各部门表示,愿意形成合力积极配合深坑填埋工作。社区工作人员在深坑填埋前,立即将对2处深坑周围支护起安全防护临时措施,提醒周边群众注意防范,避免危险事故发生。
 
  日前,在城子河区人民检察院的牵头下,区环保局、应急局、公安局、社区等多部门联合,对两处废弃矿井口形成的“深坑”进行了填埋,消除了安全隐患,使受损的生态环境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了初步恢复。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进一步督促废井口回填工作尽快恢复生态原貌,达到复垦要求,恢复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同时,检察机关将持续加大对辖区内非法采矿打击力度,形成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切实加强矿产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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